导航菜单
首页 >  关于领取2023年第1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通知  > 关于2023届秋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通知

关于2023届秋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通知

关于2023届秋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通知

研通知[2023]68号

各学部(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全体2023届秋季毕业研究生:

2023届秋季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印制完毕,为确保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请2023届秋季毕业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一、非定向研究生(中国研究生)

1.学生本人领取证书

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前往所在学部(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领取证书,现场核对毕业和学位信息,确认无误后本人在《证书发放领取登记表》上签字。

2.委托他人代领证书

学生(委托人)可委托他人(受委托人,如在校的研究生、老师、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代为领取证书。受委托人持委托人双方签署的《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双方分别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所在学部(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领取证书。受委托人现场将证书拍照发给委托人核对,确认无误后受委托人在《证书发放领取登记表》上签字。后续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联系,协商采取合适方式送达。

二、定向研究生(中国研究生)

1.学生本人领取证书

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和定向委培单位介绍信前往研究生院培养办和学位办领取证书,现场核对毕业及学位信息,确认无误后在《证书发放领取登记表》上签字。

2.委托他人代领证书

学生(委托人)可委托他人(受委托人,如在校的研究生、老师、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代为领取证书。受委托人持委托人双方签署的《委托书》(详见附件1)、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双方分别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定向委培单位介绍信,前往研究生院培养办和学位办领取证书,受委托人现场将证书拍照发给委托人核对,确认无误后受委托人在《证书发放领取登记表》上签字。后续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联系,协商采取合适方式送达。

3.研究生院邮寄证书给学生

若研究生无法开具单位介绍信,研究生院将通过EMS将证书邮寄到定向委培单位,单位收到证书后须按要求邮寄回执给学校。

三、国际研究生

1.本人领取证书

国际学生携带本人护照、学生卡前往国际学院培养办公室领取证书,并在证书发放领取登记表上签字。

2.委托他人代领证书

国际研究生可委托他人(受委托人,如在校的研究生、老师、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代为领取证书。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人(毕业生)护照复印件和学生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领取人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代为领取证书。受委托人现场将证书拍照发给委托人核对,确认无误后受委托人签字确认,领取证书现场工作人员给领取人与被领取证书合影。

四、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只能制作一次,如丢失仅能制作毕业和学位证明书、无法再次制作原件。考虑快递存在丢失风险,建议学生如无必要,尽可能采用其他方式领取证书。

2.委托他人代领证书时须提供以下文件:1)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模板见附件1);2)有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信息有误或证件不全者,不能代领。

3.各学部(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须认真审核研究生身份信息,相关信息确保无误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定向研究生的介绍信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章要与入学时委培协议上的一致,介绍信的模板可参见附件2。

注意:对于本次只毕业但缓授学位的定向研究生,要准备两份单位介绍信,分别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和学位办。

5.委托培养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的毕业研究生,后期其证书统一由研究生院转交至学校人事处。

6.请研究生本人妥善保管证书。根据相关规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只能制作一次,如丢失仅能制作毕业和学位证明书,无法再次制作原件。

7. 研究生院会将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在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完成学位信息上报工作,届时学生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学信网进行学位认证。

研究生院已完成2023届秋季毕业研究生的学历注册工作,毕业研究生可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免费查询本人学籍学历信息或申请在线验证报告,用人单位也可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8.研究生院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办理用人单位提出的关于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信息的核实要求。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0日

相关推荐: